--------记仪征标段复工后环境监理第一次现场巡查
根据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环评报告书对停工期的要求,在持续停工4个月(4-7月)的仪征标段,于2016年8月1日取得施工许可后,正式重启了水上复工;与此同时,仪征水道环境监理部也开始了施工驻场工作,并前往水上施工现场巡查了施工船舶及人员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经过8月5日持续一上午的巡查,大部分施工船舶均落实了在停工期前环境监理部所要求的环保措施。在临时码头,项目部还将固废进行了分类回收——单独设立了“废旧电池回收箱”,以区别其他施工及生活垃圾;另在环境监理员指导下,还划分了固定垃圾堆放处及废油堆放处。与该工程刚开工时垃圾、废油桶等随意堆放的情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然而,施工现场仍然有其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例如废油收集桶未进行篷布遮盖,如遇到台风等极端天气,废油将有可能被冲刷至江面,影响水生动植物及生态环境;故现场环境监理员就该问题对船舶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厉地口头警告,现场施工人员对于该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并指派船舶专人进行定期维护。
总体上,经过环境监理部一年以来的驻场监理工作,项目部环保台账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施工现场未出现环保污染事件。仪征标段整体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可控。(供稿: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