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2016年度长江禁渔期为201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此阶段为鱼类繁殖期,禁渔期间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捕捞实行专项管理。鳗鱼沙标段所处地方镇江、泰州海事局及渔业部门已组织开展禁渔期相关工作。
根据工程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鳗鱼沙河段2016年4月至7月期间将实施停工,指挥部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我标段施工单位编写4-7月停工期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现阶段项目部已安排专人落实编写,由于3月份施工处于禁渔期,为更好的保护长江水质及渔业资源,项目部拟联合环境监理加强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环保宣传教育,避免环保污染事故发生,最大限度的减轻施工对鱼类产卵影响。同时对施工区域内发现的捕鱼船舶,及时告知当地海事及渔业部门。(供稿人: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