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北路以东,齐寿路以北地块(原煤制气厂除一、二期以外剩余第二部分重油区地块)修复技术方案》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兴和北路以东,齐寿路以北地块(原煤制气厂除一、二期以外剩余第二部分重油区地块)修复技术方案》(主要内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