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3月11日取得了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出具的《关于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准意见》(苏海环函[2017]9号)。
2019年9月底,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6月首批16台风机并网发电,2021年9月底所有工程完工,全部48台并网发电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与原环评相比,主要变动内容包括:
①风机数量、机型发生变化,由原环评的60台WTG4机型变为15台GW171-6.45MW、31台GW184-6.45MW和2台GW140-3.0MW机型,总容量由300MW变为302.7MW;
②根据机型技术经济深化比选结果,风机基础形式由原环评的高桩承台基础变为单桩基础;
③风电场内风机、海上升压站布局相对原环评进行部分调整,用海控制范围不变;
④35kV海缆长度由原环评78.9km减少至71.21km,220kV海缆由原环评1回12.13km变为2回共26km(单回13km),2回220kV海缆并行,间距为30m;
⑤因调整后风机基础、海上升压站、35kV海底电缆、陆上开关站用海面积减少,总用海面积由209.2863hm2减少为207.3539hm2;
⑥为了尽可能减小对海域资源的占用,综合考虑送出方案和经济性等因素,将陆上开关站位置由海堤公路外侧海域变更到内侧陆域,由征海变更为征地,新增永久占地14394m2;
⑦陆上开关站增设危废暂存间,海上升压站事故油罐由原环评3个50m3变为1个132.5m3。
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编制了《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于2023年8月10日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要求,现将《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沈总
联系方式:18100620803
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一般变动影响分析.pdf